2017年11月,浙江省政府發(fā)布通知,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起,將全省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檔。
各市可根據所轄縣(市、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近期,各地已陸續(xù)公布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小布帶你來一一了解,看看你所在的城市情況如何~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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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1日起,杭州市區(qū)(不含臨安區(qū))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8.4元。
臨安區(qū)、各縣(市)應根據當地經濟發(fā)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后予以公布,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寧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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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1日起,寧波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8.4元、16.5元、15元三檔。
其中海曙區(qū)、江北區(qū)、鎮(zhèn)海區(qū)、北侖區(qū)、鄞州區(qū)和寧波保稅區(qū)、大榭開發(fā)區(qū)、寧波國家高新區(qū)、東錢湖旅游度假區(qū)最低月工資標準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8.4元。
奉化區(qū)、余姚市、慈溪市、寧海縣、象山縣和寧波杭州灣新區(qū)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予以公布,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溫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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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1日起,溫州市最低月工資標準分別為:鹿城區(qū)、龍灣區(qū)、甌海區(qū)、洞頭區(qū)靈昆街道、甌江口產業(yè)集聚區(qū)、浙南產業(yè)集聚區(qū)2010元/月;洞頭區(qū)(靈昆街道除外)、樂清市、瑞安市1800元/月;永嘉縣、文成縣、平陽縣、泰順縣、蒼南縣1660元/月。對應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8.4元、16.5元、15元三檔。
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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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1日起,湖州市行政區(qū)域內調整最低月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市區(qū)(含吳興區(qū)、南潯區(qū))行政區(qū)域內最低月工資標準由原1660元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原15.2元調整為16.5元。德清、長興、安吉三縣行政區(qū)域內最低月工資標準由原1530元調整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原13.8元調整為15元。
最低工資不包含以下三項: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嘉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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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1日起,嘉興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
紹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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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1日起,紹興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
金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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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1日起,金華市區(qū)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
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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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1日起,衢州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5元。
舟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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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1日起,舟山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
臺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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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1日開始,臺州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800元、1660元兩個檔次。在臺州市區(qū)、臨海、溫嶺、玉環(huán)范圍內執(zhí)行1800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6.5元。在天臺、仙居、三門范圍內執(zhí)行1660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5元。
麗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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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1日起,麗水市對最低月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分兩檔,市本級、蓮都區(qū)、青田縣、縉云縣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5元;龍泉市、云和縣、慶元縣、遂昌縣、松陽縣、景寧縣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5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3.6元。
綜合自浙江省11設區(qū)市政府官網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